疾病 vs. 身分

先分享一個 TED 演講。這篇網誌主要是我看了這個演講的心得
有空的朋友可以先看再往下讀;不過沒時間看也沒關係,還是可以往下讀 XD



這位講者,安德魯•索羅門,還寫了一本書《Far from The Tree》
這本書有將近一千頁,非常厚,而且還沒有中文版
紐約時報 2012 年的十大好書有選了這本書
有興趣的人可以讀讀這篇(有被翻譯成中文)的書評

關於這個 TED 演講以及這本書,有太多議題可以討論
其中他主要強調的是父母如何面對「異常」(不論是因為疾病或是身分)的小孩
不過我今天想聊的,是關於疾病 (illness) 與身分 (identity)

首先我們先來想想,下列各項,你會把哪些歸類為「疾病」,哪些歸類為「身分」?
  • 黑人
  • 自閉兒
  • 同性戀
  • 唐氏兒
  • 殺人犯
  • 聾人
  • 憂鬱症患者

以上當然沒有標準答案,不過我要再追問一個問題:你分類的標準是什麼?
是看能不能治療嗎?能不能預防?或是能不能被社會所接受?

請花點時間想想這些問題。

一開始引起我想寫這篇文章是聽到索羅門在他的演講中提到了「聾人文化」
我想大部份的人應該跟我一樣,直覺上會覺得「聾」是一種疾病
但我想起我小時候有一陣子還滿喜歡看公視的「聽聽看
我還記得節目中他們稱呼沒有聽覺障礙的人為「聽人」
就像《哈利波特》中沒有魔法的人被稱為「麻瓜」那種感覺 XD

如果我們接受「聾人」是一種身分而不是一種「疾病」,他們也有他們的「文化」
那我們就要更進一步地問,聾人是否需要被「治療」?

四十年前,同性戀也被視為一種疾病。
在今天,絕大部份的人應該都同意同性戀是一種身分(先不論是否接納有這樣身分的人)
讓我們假想一下,如果未來某天,我們發明了一種藥物能「真的」讓同性戀變成異性戀
同性戀是否就變回一種「疾病」呢了?同性戀者是否就應該被「治療」呢?

之前在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的時候,我也常提到一個假設的情境
如果我們發明了一種藥物可以讓有殺人衝動的人克制衝動
那在這個社會中,殺人犯是否就變成了一種「疾病」?


在我看來,不論是「疾病」或是「身分」,都是我們用來辨識異己的方式
人總是喜歡那些與自己「類似」的人,也會害怕那些與自己「不同」的人
我認為之所以有「疾病」與「身分」的區別,是在於我們面對這些人的方式不同
對於有疾病的人,我們不需要在道德或文化上去「接受」他們,
而是要「治療」或是「容納」他們
反之,對於不同「身分」的人,我們就需要一些努力才能在道德或文化上去「接受」他們

事實上,這需要很多努力。
人類花了不少時間才能包容不同的性別身分、不同的種族身分
雖然還沒有做到滿分,但至少性別平等和種族平等已是絕大多數人接受的價值
而現在,也有很多人在為了性向平等努力

我相信,當我們看到且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的時候,
當我們不再需要區隔這些差異的時候,
我們就會自然地看到人與人之間相同的地方

引用索羅門的話就是:「我們的差異,以及我們超越了差異,使我們團結起來」

我也相信,雖然緩慢,但我們正慢慢朝向那樣的未來前進。

文末,我想引用《星艦奇航記:重返地球最後一集裡的一段對話
這段對話是在某一個未來裡,2404 年,航海家號的醫官(一個「全像影像」= 電腦程式 + 3D 投影出來的可觸摸的人像),他的新婚老婆拉娜,與舵手派瑞斯(已婚,老婆是人類/克林貢人混血)之間的對話:
(我找不到這個片段的影片,這裡有整集的影片,這個片段在 4'47"~5'04")
派瑞斯:「噢,所以妳不是...」
拉娜:「全像影像?不是。」
醫官:「坦白說,派瑞斯,我有些訝異你居然問了!我以為我們早已沒有這些區別了。」
派瑞斯:「你在開玩笑嗎?我是覺得這樣太好了!我自己也是"異族"通婚,記得嗎?」

我想,我們永遠會有新的課題要克服、新的「差異」要被包容
就算沒有外星人,也可能有機器人或是全像影像 XD

There's a long way to go, but I somehow have confidence in us.



YYM thanks Ting-Sung Hsieh for introducing Andrew Solomon's TED talk and the book "Far from The Tree" and for useful discussion.

留言

  1. 我覺得這個影片也很有意思 也和你的主題有關係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http://www.ted.com/talks/stella_young_i_m_not_your_inspiration_thank_you_very_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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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我也覺得這個 TED 演講很棒!幫你把連結變成
      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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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篇文章讓我想到一個問題,當有一種藥物可以治療某種疾病時,人是否有足夠的自由意志去決定是否要被治療呢?大部分的人可能會想誰不願被治療呢?但這就回到文章內的問題,如何去分類「疾病」和「身分」呢?

    當有一種藥物能讓聾人聽見,會不會有人寧願選擇終生寧靜呢?

    當有一種藥物可以讓有殺人衝動的人克制衝動,會不會有人選擇做殺人犯,即使面對死刑也無妨呢?

    永遠都可能有人選擇做少數,但在多數人的眼中,會不會認為這種選擇也是一種需要被治療的「疾病」呢?這種選擇又真的是自由意志的展現?還是某種過去的陰影所導致的後果呢?

    我並沒有答案,只是覺得該多向自然學習。話說回來,人的特質之一不就是克服自然,「人定勝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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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問題最終還是回到我們是否能接受「差異」,接受「少數」。

      所謂「接受」,在心理與社會的層面我們不但要能了解並尊重,還要做到平等;而在技術層面我們也要能夠「容納」 (accommodate) 。

      有些「差異」,像是膚色、性向等,並沒有「容納」的問題。這些少數在社會上既不影響他人,日常生活也與一般人無異。他們需要的是了解、尊重、平等。

      另一些「差異」,像是殘障人士,就不只需要心理層面的接受,也需要技術層面的容納。所以我們致力於無障礙空間,以及各種輔具。或許隨著科技的進步,殘障人士也能和一般人愈來愈「相同」,我們也愈來愈不會以「有色眼光」看待殘障人士(見上面留言的演講)。

      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

      1. 如果有一天我們有某種技術能消除某一種差異,我們是否會說因為我們不願意花心思、花力氣去接受、去容納這些少數,而希望他們把他們的差異消除呢?如果他們「選擇」(不論是否是自由意志) 不要改變這些差異,我們還願不願意去接受、容納他們呢?

      2. 對於現代的科技還無法容納的少數,像是殺人犯,我們是否願意去想像或許在未來,當科技有辦法容納這些少數時,我們也可以在心理與社會層面接受他們呢?

      我們常常會有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覺得這些帶有差異的少數人過得「比較不好」。事實上,我相信他們之所以過得比較不好,是因為我們的社會還無法接受他們,或是我們的科技還不法容納他們。

      我們會怎麼選擇呢?致力於消滅這些「不好」的差異?還是致力於讓我們的社會/科技進步來接納他們?


      最後,關於什麼是「自然」。天生的就是自然嗎?人造就的不是嗎?那動物造的呢?蜘蛛網是自然嗎?如果真的要說像自然學習,那我願意相信「自然」是希望我們能接受包容更多的差異。看看大自然中如此豐富的多樣性,即便人類成為地表上的優勢物種,還是有數以千萬計的物種與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個星球上。我們是否能從這樣的多樣性中學習到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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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造的就不是自然嗎" 我覺得這是很狡猾的命題
    "自然"本身的定義需要很仔細的檢視
    有的時候 問這個東西 其實求的是有好的影響 而不是甚麼原因造成的 (人力 或 非人力 不是重點)
    對於一些"人力"造成的好東西 通常就就不會質疑它是不是"自然"了
    有點像是
    如果是"不自然"的 有壞的影響 就會被 "你看吧 不是自然的 所以不好"
    如果是"不自然"的 卻有好的影響 很少會被說 "你看吧 不是自然的 所以很好"
    這聽起來有點雙重標準
    但事實是 自不自然 都有 好跟不好
    (well...人造的更廣泛一點說也可以是自然的 這講更深一點就有點牽扯到我們討論的自由意志了吧)
    總之 我認為 追根究柢 應該要問的是目的 而不是單純的甚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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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但「好」或「不好」也是很難定義的吧?到底對誰(或是東西)來說是好才算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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