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進步」

話說我是不是應該要寫 paper 而不是寫網誌阿 😅,不過看在今天是 Martin Luther King, Jr. 紀念日的份上就還是自我正當化好了 (咦)

之前寫過了我對人權的認知以及所謂「霸權」,今天想要來聊聊 (現階段) 我心目中的「進步」是什麼。



開門見山的說,我心目中的進步,是這個社會變得愈來愈有包容力,對不同的人愈來愈友善,讓每個人在這個社會上都能過得更加自在、舒適。

聽起來很簡單,但現實總是沒那麼簡單。以下我分成四個問題來討論為什麼這樣的「進步」是困難的。


1. 我們不見得看得到「每個人」

在《霸權》一文中我們有聊到,作為少數份子,發出聲音來爭取自己的權利是很難的事情。當這個社會原本就不友善的時候,很多被壓迫的人甚至會覺得自己本來就不值得在這個社會上擁有同等的權利,更何況是去爭取。

而當我們多數人看不見少數人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以為大家都已經過得很好了,壓根沒想到有一群人默默地受到壓迫卻無從發聲。譬如異性戀霸權並不是異性戀故意壓迫非異性戀,而是異性戀沒有意識到這世界上有些人在這個環境下生活的很痛苦。

改變這個現象的手段跟目的其實是一致的,就是營造一個更友善的環境。用更多的耐心去聽聽看哪裡有少數的聲音,當別人用「霸權」來質疑自己時不要急著否認,讓大家覺得改變是有可能的。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過今天這篇文章裡面沒有哪件事是簡單的 XD,對我自己來說也都是 work in progress。


2. 在能讓每個人都過得更自在之前,可能有些人會需要有一些不自在的調適時期

在《人權》一文中,我說我覺得人權的本質是一部份人願意犧牲自己的一些權益來讓另一些人過得更好的概念。這樣的例子很多,像是無障礙設施、全民健保等。雖然說為了讓一小部份人過得更好,其他多數人必須犧牲一點點權益;但因為同理心的關係,當看到這一小部份人能過得更好,多數人或許也會覺得更開心了,於是大家都過得更自在舒適了。

但上述過程並不會是一瞬間發生的,也不是每個人都能立刻同理那些少數人的需要,所以在多數人那邊總是會有些人覺得自己的權益平白受損 (像是萌萌)。必須隨著時間,藉由更多的溝通,來讓這些受到少量損失的多數人理解這樣的改變最後會讓大家都過得更開心。

這個調適的時間可長可短。如果不幸拖得很長,社會上有更多的對立與衝突,那在過程中可能每個人都過得比以前還不自在。但如果我們因此而停住腳步,甚至後退,那我們就永遠走不到讓大家都過得更好的那一天。

更何況,人是容易習慣的動物,就像在《霸權》一文中提到的,當我們習慣成自然,很容易就會忘記那些少數人的需要,而在不知不覺間成為對少數人壓迫的霸權。

所以,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並不難,就是溝通與持之以恆,雖然過程可能很辛苦,但如果我們努力向前,總會有走到的一天。


3. 社會前進的方向並不會自動讓每個人都過得更好

不過,一直向前走也不見得會走到我們想去的地方。

首先,多數人與少數人不見得一直是同一群人。筒井康隆寫過一篇《最後的吸菸者》,文中描述社會對僅存的少數吸菸者的歧視。雖然是篇科幻小說,但的確是點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當吸菸者愈來愈少,我們是不是也該保障他們的權益,讓他們能在這個社會上過得自在?

也正因為如此,我認為社會進步並不是在某個議題上有特定的「方向」,真正重要的其實是能不能讓大家都過得更好。社會狀態不斷在變,一個在現在能讓大家都過得更好的政策,二十年後可能變成正在壓迫某一群人。

現在正在努力與霸權對抗的人,也可能在未來某一天成為另一種霸權而不自知。尤其我們是如此容易習慣的動物,如果不時常提醒自己,我們以後也可能成為現在我們眼中的那些古板的人。

要時時提醒自己,在努力向前的過程中,我們還得不時檢視我們是不是需要修改方向。

(不過,請不要因為這一點就說什麼現在萌萌受到壓迫、男生受到壓迫、還是白人受到壓迫這類的 BS。我們還沒走到那裡,還早得很,長時間受到壓迫的群體要成為所謂的「霸權」是非常非常困難的!)


4. 我們可能無法真的讓「每個人都自在」

最後一個問題,也是我覺得最難的問題,就是終點不一定存在。

如果有一小群人就是喜歡隨機殺人,殺人讓他們覺得很自在,我們有辦法讓這些人跟社會上其他人同時都過得很自在嗎?

或許你會說「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就是不行,但怎樣算是「造成傷害」呢?一定要生理上受傷才算嗎?像二手菸那樣慢性的傷害算嗎?物質的損失算嗎?心靈的受傷算嗎?還是說只要主觀覺得受到傷害就算傷害呢?有些萌萌也覺得同性戀讓他們很受傷呢。

對社會或其他人造成「危害」的這條線到底要怎麼劃?再更進一步問,有危害就完全不用保障了嗎?如果今天世界上有一小部份人看到同性親密關係就會癲癇發作,我們就不用保障同性戀權益了嗎?

雖然我們有個「讓大家都過得更自在」的遠大目標,但如果就算調適之後還是無法讓「每個人」都過得更自在呢?

在現實層面上,我們就產生了一些社會價值觀、訂出一些法律,畫出一些大部分的人可以接受的線,然後說如果你的自在必須越線,那我們就不保障。而這個平衡點,就是在我們評估了不同事情的代價後,作為一個群體來畫出的界線。

可是,這些「代價」其實是會隨著時間、科技、社會的進展而改變的,只是常常改變得太慢,使得我們忽略了。以至於有時候,這個社會已經有能力 (因為科技進步等原因) 在合理的代價之下讓某群人過得更好,卻還是沒有這樣做。又是個習慣成自然,自然成霸權。

的確,我們很可能無法真的讓「每個人」都過得更自在,必須找一個平衡點,限制某些人來保障更多人的權益。但我們必須要記得這個平衡點應該是動態的,應該要能時時根據社會現況去調整。



講了半天,看起來最重要的事其實就是不要習慣成自然。讓每個人都能過得更自在舒適的方法,就是不時地質問自己,在能力範圍內,我們是不是還能做些什麼,讓其他人過得更好。

這個世界上永遠都會存在某些「被壓迫的少數」,所以追求人權是沒有結束的一天的。但如果我們只是單純地不斷重複「少數向多數爭取權利」的戲碼,那雖然我們在進步,但卻不是真正從本質上進步。

如何讓這個爭取權利的過程變得更短、更容易發生、甚至自發,我以為,才是所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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